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上海,男子觉得工作压力大,决定上山修行,跟妻子协议离婚,将225万的房子和50万

上海,男子觉得工作压力大,决定上山修行,跟妻子协议离婚,将225万的房子和50万

上海,男子觉得工作压力大,决定上山修行,跟妻子协议离婚,将225万的房子和50万现金留给了女儿做抚养费。10年后,男子找到女儿,要求女儿每月拿1000元生活费给他用,女儿没给,男子一纸诉状,将女儿告上法庭,要求女儿一次性支付20万赡养费,可女儿却说父亲只有54岁,并未丧失劳动能力,自己刚工作不久,无法支付20万,法院判了。“爸!您这十年究竟修行了什么?”10年前,谢某因工作压力大,毅然抛弃妻女选择隐居;10年后,“财产用尽”,生活困难,选择还俗。这归来的第一件事,不是寻找工作,竟然,是向女儿索要20万赡养费!“我们离婚吧!工作压力实在太大了……这是寺院的规定!”2014年,谢某为避压力,选择上山修行,事实上,早在2010年,他便已经向单位提出了停薪留职的申请,当初,家人还以为他是一时脑热,虽然反对,但并没有强行制止。谁料,四年后,谢某竟背着妻女正式辞去工作,于2014年协议离婚。离去时,他将本应属于他的一份财产:价值225万的房产和50万现金赠予女儿,此外,另有15万作为补偿,交给妻子。对于女儿的那部分,他称之为“抚养费”,这似乎是一场永远的告别!当时,女儿也仅仅只有17岁,正是即将迎来人生重大转折点的关键时期,父亲的决绝,使她饱受打击,学习成绩也一落千丈,虽然有丰厚的补偿,但心灵的损伤始终无法弥补,毕业典礼、工作所受委屈等,父亲从来不闻不问!十年间,他仅靠余下的50余万元存款维持生计,自此,谢某辗转浙江、山西等地寺庙,生活十分艰苦,但并非完全隔断人间烟火,每月仍能有1至2千元收入,然好景不长,财产用尽的他,一度居住在山洞内。“女儿啊,爸爸现在生活困难,能不能帮助我一次……”2023年,谢某就曾向女儿发送短信索要钱财,据了解,其内容大致为:每月1000元作为赡养费!此举,也导致女儿在未来的1年多时间内,对其不闻不问。走投无路的他,最终,在母亲和姐姐那里获得了64余万元资助,然而这笔钱竟被他拿去炒股,仅是一年时间便亏去9万余元。加之修行戒律森严,精神崩溃的他,再一次选择还俗。正如开头所述,谢某下山后的第一件事,不是找工作,而是向刚刚工作的女儿索要赡养费,鉴于之前索要未果,他便将女儿告至法庭,要求其一次性支付20万元赡养费,此后再不索要其余任何费用。“我每月工资不到1万元,扣除房租、生活费,哪里有那么多钱?”法庭上,女儿向父亲哭诉着,前两年,女儿才刚开始参加工作,每月工资除开必要支出,基本所剩无几,对于20万赡养费,她无力承担!不过,最终,根据法院审理,按照相关法律规定:子女赡养前提,须父母缺乏劳动力或生活困难!而谢某,虽年过50,但尚有工作能力,且炒股亏损后仍有55万元存款,因此,不符合赡养前提。有网友认为:对于谢某而言,其修行只不过是一场漫长的“躺平”,修行十年,归来不是“仙风道骨”,而是一身“利己主义”,仿佛如未长大的“巨婴”般。也有网友认为:这位父亲已经很好了,给予了妻女高额补偿,但也把自己后路堵死了!对此,您是怎么看待这件事的呢?信息来源:光明网|《上海一男子带50万上山修行,十年后还俗向女儿索要20万赡养费?法院判决!》环球网|《上海一男子上山修行10年后,精神崩溃还俗,向女儿索要20万元赡养费》文|梅林编辑|南风意史
上海,一男子在地铁站乘坐扶梯,扶梯上行,前面一女子没有站稳,突然向后倒去,男子怕

上海,一男子在地铁站乘坐扶梯,扶梯上行,前面一女子没有站稳,突然向后倒去,男子怕

上海,一男子在地铁站乘坐扶梯,扶梯上行,前面一女子没有站稳,突然向后倒去,男子怕她摔倒,伸手扶她,因为用力,一只脚往后退了一步,谁知后面几位乘客受到连累,连续摔倒多人,一人摔伤,肋骨胸骨骨折,受伤严重,伤者将女子男子和地铁告到法院,要求三方赔偿她医疗费等一切损失50000元,法院的判决令人称赞!2025年8月8日,据半岛晨报报道,一女子坐扶梯往后倒去,后面男子做好事将她扶住,谁知脚下往后退了一步,致使后面乘客摔倒骨折。2024年3月,上海某地铁站里,人头攒动,乘客们来来往往,川流不息。地铁里有本地上海人,也有外地人,有上班族,也有学生,也有妇女和老人。刘先生刚好在这一站乘坐地铁,他一步踏上上行的扶梯,前面站满了同行的乘客,后面的乘客依次跟了上来。刘先生的前面,站着女子冯某,电梯正在缓缓上行,行驶途中,冯某不知为何,脚下不稳,身体突然向后倒去。刘先生站在冯某后面,猝不及防,冯某倒向自己站立的方向,他不假思索,立刻伸手将冯某扶住。其实,如果他不扶,侧身避开,冯某倒下,也伤及不了他。可冯某认为,此处不是平地,如果摔倒,是从高处摔到低处,势必会被摔伤碰伤,还会殃及后面的乘客。他的想法没有问题,做法也没有问题,他扶住了冯某,避免冯某因摔倒受到更大的伤害。可是,因为他从下往上扶人,需要用力,他胳膊用力,腿部需要使劲,为了保持平衡,不由得往后退了一步。冯某后面,站着女子丁某和其他几位乘客,冯某脚下往后一撤,丁某和几位乘客受力,成了连锁反应,他们接连摔倒在地。扶梯还在不断上行,乘客们瞬间乱成一片,地铁工作人员发现问题,急忙上前停住电梯。摔倒的乘客纷纷站起,唯独丁某受伤不轻,她歪在一旁,痛苦万分,工作人员紧急处理,及时将她被送往了医院。经过诊断,丁某肋骨骨折,胸骨骨折,万万没有想到,伤势如此严重。丁某治疗期间,花费了大量医疗费,受苦受痛,躺在病床,不能行动。她平白无故,遭此一劫,思前想后,气不打一处来。丁某认为,是女子冯某乘坐自动扶梯时没有遵守乘梯规范,这才导致她身体失去平衡,往后昂倒。这就导致她身后的刘先生为了扶她,脚下用力,往后撤了一步,又碰到了后面的自己,致使自己脚下失去重心摔倒。这才导致,自己肋骨胸骨骨折,受伤严重,全拜冯某不遵守规范乘坐扶梯所致。再者,她还认为,事故发生在地铁站内的扶梯上,发生事故时,没有一名工作在跟前,也没有及时介入,因此,地铁公司也应该对自己的摔伤承担责任。丁某告到法院,请求法院判令,冯某,刘先生以及地铁三方被告赔偿自己的的医药费等各类费用50000元。法院调取了监控,还原出事时的现场实际情况。视频里显示,冯某搭乘地铁自动扶梯时,是因为其自身原因,没有站稳,突然向后倒了下去。刘先生站在冯某身后,立刻出手将她扶住。可是,这一扶虽然冯某没有摔倒,却使后面三位乘客相继摔倒。因此,冯某往后倾倒,和丁某摔伤存在因果关系,冯某应该对丁某的摔倒承担赔偿责任。但是,视频里显示,丁某在乘坐电梯时,自己没有扶紧扶梯的扶手,因此,在紧急情况下不能及时应变,对自己的摔伤也有一定责任。而刘先生在冯某往后倒时,出手相救,是救人行为,见义勇为,应当奖励才对。地铁举证,扶梯在事件发生时并没有出现故障,工作人员也在案发时及时赶到了事发现场,并及时处理。因此,地铁对此已尽到了安全保障义务。《民法典》第1165条第一款规定: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权益造成损害的,应当承担侵权责任。冯某因自身未站稳向后倾倒,直接引发后续连锁摔倒事件致丁某受伤。法院认定,冯某的行为与丁某的损害存在因果关系,且冯某未尽到合理注意义务,存在过错。因此,法院认为,冯某应对丁某的损失承担主要赔偿责任。《民法典》第184条规定:因自愿实施紧急救助行为造成受助人损害的,救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。刘先生在冯某向后倾倒时主动扶助,属于“自愿实施紧急救助行为”。虽然其扶助动作导致自身后退并引发后续乘客摔倒,但法院认定,刘先生的行为是“见义勇为”,应该得到褒奖。因此,刘先生无需对丁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。《民法典》第1198条第1款规定:宾馆、商场、银行、车站、机场、体育场馆、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、公共场所的经营者、管理者或者群众活动的组织者,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,造成他人损害的,应当承担侵权责任。本案中,法院查明扶梯无故障,且工作人员在事故发生后及时介入处理,因此,法院认定地铁公司已履行安全保障义务。丁某主张地铁公司担责缺乏证据,故法院不予支持。最终,法院判决,冯某对丁某的摔伤损失承担70%责任,丁某自身承担30%。对此,你怎么看?欢迎评论区留言讨论。关注@王哥说法学法律知识。
上海发生一起有点儿尴尬的意外,一位老人在乘扶梯时没站稳,差点摔倒,幸好后面的小伙

上海发生一起有点儿尴尬的意外,一位老人在乘扶梯时没站稳,差点摔倒,幸好后面的小伙

上海发生一起有点儿尴尬的意外,一位老人在乘扶梯时没站稳,差点摔倒,幸好后面的小伙子及时扶住了她,可不料却不小心碰到了另一位老人,导致他肋骨骨折,更离奇的是,这位老人后来把小伙和扶住他的老人一起告上了法庭,要求赔偿5万元,法院最终做出了判决。麻烦看官老爷们右上角点击一下“关注”,既方便您进行讨论和分享,又能给您带来不一样的参与感,感谢您的支持!据法治进行时8月6日报道,上海地铁2号线南京东路站的扶梯上,一场意外让几个素不相识的人卷入了一场法律纠纷,这事儿说起来真是哭笑不得。那天早高峰,地铁站的扶梯挤得跟沙丁鱼罐头似的,一位70多岁的老人站在扶梯上,突然脚下一软,整个人往后倒,这一倒不要紧,后面密密麻麻站了一串人呢。就在这千钧一发之际,站在老人后面的小伙子眼疾手快,一把扶住了往后倒的老人,这一下可算是救了老人,要不然从扶梯上摔下去,后果真不敢想。可这救人的动作带来了连锁反应,小伙子为了接住老人,身子不由自主地往后一倾,结果撞到了后面的人群,扶梯本来就窄,这一撞可不得了,后面站着的五六个人跟多米诺骨牌似的,哗啦啦全摔倒了。最倒霉的是排在后面的一位老人,这一摔可不轻,当场就疼得直不起腰来,送到医院一查,可把大伙吓了一跳:左侧三根肋骨骨折!这下可闹大了...受伤老人不干了,这一躺就是两个月,医药费加护理费算下来得五万,一状告到法院,把救人小伙、被救老人和地铁公司都给告了。法院开庭那天,现场调出监控录像,这一看可不是闹着玩的:小伙救人时反应贼快,动作也干净利索,要不是他及时出手,前面那老人非得出大事不可。最后法院判下来,让所有人都没想到:救人小伙一分钱不用赔!法官说了,这是见义勇为,关键时刻出手相救,哪能还让他赔钱?倒是被救的老人得掏大头,要赔受伤老人七成损失,这也说得过去,要不是他站不稳,哪来后面这些事?至于受伤的老人,也得自己担三成责任,毕竟在拥挤的扶梯上,保持安全距离也是乘客该注意的。这判决一出,网上吵翻了天,大多数人都说判得对,要是救人还得赔钱,谁还敢做好事?不过也有人心疼那受伤的老人,好端端的人站那儿,莫名其妙摔断了骨头,还得自己掏钱,这事儿说不过去。对此,你怎么看?欢迎留言评论!信息来源:法治进行时2025年8月6日
女儿17岁时,上海一男子留给女儿275万后,从此开启长达10年的隐居修行生活,后

女儿17岁时,上海一男子留给女儿275万后,从此开启长达10年的隐居修行生活,后

女儿17岁时,上海一男子留给女儿275万后,从此开启长达10年的隐居修行生活,后精神崩溃还俗,于是向女儿索要20万赡养费,但女儿不肯,双方对簿公堂,最终法院居然这样判!对此,网友们也是议论纷纷,其中一条高赞评论:判决合法,在男子还没到老年且非丧失劳动能力、有能力自给自足的情况下,子女不必赡养老人。但从情理出发,这位女儿的做法让人心寒。看了背景资料,该男子是在女儿17岁时出家并将财产赠与女儿的,当时的女儿马上就成年了,并不存在父亲未尽抚养责任的情况。虽说送出去的东西泼出去的水,但人还是应该要有点良心的。试问这位女儿,你又有何颜面面对自己的子女和亲友的?!确实,人性是经不起考验的,尤其是面对金钱的考验和情感的考验时!最后,还是希望这位女儿能够良心发现,当自己的父亲年纪大一些、需要人照顾和关心的时候,能略尽子女应尽的赡养义务,为自己多积一点福德吧!
上海,一男子辞掉工作,和妻子离婚,然后出家修行,把225万的房子和50万的现金,

上海,一男子辞掉工作,和妻子离婚,然后出家修行,把225万的房子和50万的现金,

上海,一男子辞掉工作,和妻子离婚,然后出家修行,把225万的房子和50万的现金,一并给了17岁的女儿,他四处流浪,辗转各个寺庙,钱花完了,住进了山洞,男子情绪崩溃,他又回家还俗,先问父母姐姐要了64万元,炒股亏掉9万,又找女儿要钱,说自己丧失劳动能力,要女儿赡养他,女儿拒绝:你才54岁,哪里老了?男子告到法院,要求女儿给他20万元,法院的判决令男子意想不到!2025年8月9日,据潇湘晨报·晨视频报道,男子受不了工作的苦,抛妻弃女出家修行,十年后钱花完了,回家要女儿赡养,被女儿拒绝。老谢出家10年,可是如今,他后悔了,这10年的修行生活,和他起初的想象压根就不一样。他以为出家人闲云散鹤,游历四方,吃百家饭,有人供养。可是当他辗转各个寺庙,以为寺庙清净,殊不知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。寺庙里也要干活,还没工资,他花完了身上盘缠,举步艰难。到了最后,钱花完了,他住进了山洞,就连吃饭都成了问题,他转念一想,决定还俗。原来,2014年,老谢受不了上班的压力,他要辞职,妻子不让。老谢不顾妻子阻挡,立刻和妻子协议离婚,他把自己应得的一套价值225万的房子和50万存款,全部留给了17岁的女儿。然后,他又补偿给妻子15万元,身上只带了少许的钱,他把工作一辞,头也不回,跑到山上出家修行。他原以为出家之后,过得是神仙日子,每日晨钟暮鼓,云雾缭绕,生活简单,再不用吃苦。殊不知出家人也要吃饭,要种地种菜,要劈柴干活,并不是每天坐在那里谈经论道。寺庙里有寺庙里的规矩,清规戒律,要求更高。他不愿受苦,也不愿意接受约束,他大失所望,四处流浪,换了一家又一家的寺庙。到了最后,钱花完了,他没了办法,独自跑到山上,找了个山洞,住在里里面修行。可风餐露宿,没有温饱,风霜如剑,斩断了他最后一丝念想,他饥肠辘辘,没有饭吃,衣不遮体,连件御寒的衣服都没有。他情绪崩溃,决定脱下僧袍,回归尘世。他先回到父母家里,父母和姐姐对他十分心疼,看他没了工作,没有饭吃,父母和姐姐立刻给了他64万。可是他还是不愿意工作,拿着64万去炒股,希望一夜暴富,结果亏损了9万,手里只剩下了55万。女儿小谢已经工作,老谢又找女儿要钱,女儿瞅了他一眼,不予理会,老谢不依不饶,我是你爹,你对我有赡养义务。小谢指责他这个父亲,不负责任,说走就走,没有半分父女情分。说起了上班,谁不上班?谁没有压力?谁都在为了生活,辛苦工作。你有家有女,你说走就走,难道压力大就是不负责任的借口?你一走10年,对我不闻不问,现在回来问我要钱?你才54岁,还没有到退休的年纪,你身强力壮,明明还能工作,非要躺平,要家人养活?小谢又说,我才参加工作,收入不高,养活自己都不容易,你有你爹妈给你钱花,我没钱给你,你也别问我要。随后,小谢再不理他,他找前妻,更是碰一头灰,前妻和女儿都有了自己的生活。老谢越想越气,简直是岂有此理,女儿不给他钱,让他伤心至极。他当初走时,把大部分财产都给了女儿,没有想到,女儿这样冷漠,对他根本不闻不问。于是老谢告到法院,要求女儿给他20万元赡养费他提出的理由是,他和前妻女儿关系较差,无法保持正常联系,所以才把小谢告到法院,要求小谢给他20万赡养费。小谢拒绝,她认为老谢54岁,是因为继续修行才不愿出去工作,并未丧失了劳动能力。自己才从学校毕业,刚参加工作,收入很少,也没有积蓄,无法支付20万元赡养费。那么,这件事在法律上是怎么认定的呢?《民法典》第1067条规定: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,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,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。老谢虽年满54岁,但未达到缺乏劳动能力或生活困难的标准。法院查明,老谢有55万元存款,且曾有20年工作经历,具备劳动能力,不符合法定赡养费给付条件。因此,老谢的诉求缺乏法律依据。《民法典》第1068条规定:父母有教育、保护未成年子女的权利和义务。未成年子女造成他人损害的,父母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。老谢在女儿17岁时离婚并出家,未继续履行对女儿的抚养义务。若父母未尽抚养义务,子女可主张减轻或免除赡养义务。《老年人权益保障法》第15条规定:赡养人应当使患病的老年人及时得到治疗和护理;对经济困难的老年人,应当提供医疗费用。对生活不能自理的老年人,赡养人应当承担照料责任;不能亲自照料的,可以按照老年人的意愿委托他人或者养老机构等照料。老谢主张自己丧失劳动能力,但法院认定,老谢有55万元存款且具备工作能力。因此,法院驳回了老谢的诉求,女儿无需承担赡养费。对此,你怎么看?欢迎评论区留言讨论。关注@王哥说法,学法律知识。
太可悲了!上海一男子由于工作压力太大,遂产生了辞职去深山修行的想法,出发前给了1

太可悲了!上海一男子由于工作压力太大,遂产生了辞职去深山修行的想法,出发前给了1

太可悲了!上海一男子由于工作压力太大,遂产生了辞职去深山修行的想法,出发前给了17岁女儿275万,作为她以后的抚养费,此外又给了前妻15万,作为对妻子补偿,从2014年开始,他便一个人到全国各处游历修行了10年。事情是这样的,2014年,老谢被工作压得喘不过气,做了一个旁人难以理解的决定:辞职、远走、上山修行。在他看来,这是去追寻青灯古佛的宁静,是从世俗烦恼中解脱。可在他妻子和17岁的女儿小谢眼里,这就是一种逃避,是把家庭重担全然抛弃的自私行为。劝说无果后,这个家也散了,妻子心灰意冷地提出离婚。办离婚时,老谢似乎也知道自己理亏。他将名下一套当时价值225万的房产,外加50万现金,全部留给了女儿小谢。此外,他还给了前妻15万补偿。做完这一切,老谢带着剩下的50多万,毅然决然地踏上了他向往的修行之路。谁知,修行之路远比他想象的要崎岖。接下来的十年,成了老谢从幻想跌入谷底的幻灭之旅。他以为的无忧无虑,实际上是颠沛流离。在宁波出家时,每月尚有2000元收入;可到了山西大同,却是分文未得。钱花完了,他只能栖身山洞,精神状态也越来越差。在他缺席的十年里,女儿小谢独自走过青春期,完成学业,2021年大学毕业后踏入社会。她和所有刚工作的年轻人一样,收入微薄,付完房租和日常开销后所剩无几。直到2023年6月,实在撑不下去的老谢选择了还俗,回到了阔别十年的广州。没有工作,没有收入,每月3500元的房租和开销让他捉襟见肘。万般无奈下,他想起了女儿,希望能得到每月1000元的生活费。可这样的请求,女儿并没有给出答复。一年半的时间,他没有得到女儿的任何回应。在此期间,老谢也想过赚钱翻身,于是他从父母和姐姐那借来64万元,孤注一掷地投进了股市,想靠投资翻身。结果不仅没赚到钱,反而亏了9万,账户里还剩下55万左右的股票。和女儿无法沟通,老谢索性撕破了脸。2024年,他直接将女儿告上法庭,要求一次性支付20万赡养费,并声称“只要这20万,以后其他的都不要了”。法庭上,女儿小谢终于说出了自己的苦衷。她认为,十年前父亲给的财产,本就是他应尽的抚养义务,跟今天的赡养是两码事。更何况,父亲老谢才54岁,身体健康,有劳动能力,不工作是主观选择,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前提。而且父亲名下还有55万元的股票资产,经济状况比自己好得多。她自己刚工作没多久,收入微薄,根本拿不出20万。法院最终采纳了女儿的观点。《民法典》规定,子女付赡养费的前提是父母“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”。老谢显然两者都不满足。同时,法律意义上的老年人是60周岁以上,54岁的老谢也还没到那个年纪。最终,法院驳回了老谢的全部诉讼请求,判他自己承担80元的案件受理费。老谢在法律上输了,这件事在网上迅速传播。有人说女儿太绝情,毕竟父亲当年给了她几百万。也有人说,十年的情感空白,不是钱能填平的,当亲情被贴上价格,无论结果如何,恐怕都没有真正的赢家。对此,你觉得呢?信源:潇湘晨报《上海一男子带50万上山修行,十年后还俗向女儿索要20万赡养费,法院判决》
上海,一男子因工作压力太大,把婚给离了,还将价值225万元的房产和50万元现金全

上海,一男子因工作压力太大,把婚给离了,还将价值225万元的房产和50万元现金全

上海,一男子因工作压力太大,把婚给离了,还将价值225万元的房产和50万元现金全部赠与女儿,然后揣着50万元独自去山上修行。在修行的10年中,男子耗光了所有积蓄,无奈选择还俗,找女儿索要每月1000元的赡养费。在遭到拒绝后,男子将女儿告上法院,要求她一次性支付20万元的赡养费。据凤凰WEEKLY8月10日报道,男子谢某是1971年出生的,他在上海有一套99平米的房子,也有百万元的存款,在外人眼中,他应该毫无生活压力。可是只有谢某知道,自与妻子生育了女儿小谢后,压力是何等的大,特别是工作上来带的压力。而面对激烈的竞争的激烈,他最终不堪重负,选择了隐退。2010年2月,谢某向领导申请了停薪留职,然后独自到山上去念经送佛了一段时间。可没想到,毫无慧根的他,为了争一口气,竟然选择了出家。为了能学出家人六根清净,谢某在妻子不解的目光中,提出了离婚。不过为了补偿妻子,谢某拿了15万元作为妻子的补偿。然后又将名下那套99平米,价值225万元的房子过户给了17岁女儿小谢,还另外给了小谢50万元现金。之后,谢某揣着50万元余款,到宁波出了家,半年后又去大同修行。可万万没想到,修行的过程无比艰难,那晦涩难懂的经文让他苦不堪言,而且出家后几乎没有收入,谢某一直在消耗着自己的存款。最终,在存款耗尽后,谢某还是选择了还俗。并在2023年6月的一天,找到女儿小谢,要求已经成年并且有了工作的她每月支付1000元赡养费。俗话说百善孝为先,谢某离家时女儿虽未成年,但他给了女儿一套房和50万现金,至少可以让女儿不用为房子而烦恼。那么女儿现在成年也有工作了,也应该回报下谢某,但是小谢并未理会谢某。无奈之下,谢某求助了父母和姐姐,获得64万元的赞助。但谢某却把这些钱投入到了股市,结果亏了不少。好在谢某没有被冲昏了头脑,及时收手,保住了55万元。2024年11月3日,谢某见小谢始终不理自己,也大概了解了小谢的意思,但他认为赡养父母是小谢的义务,所以就要求小谢一次性支付20万元赡养费,以后就不再打扰小谢。虽然小谢回复了,但未同意支付赡养费。万般无奈下,谢某只得将小谢告上法院。《民法典》第1067条规定,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,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,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。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,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,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。谢某在当年出家时,小谢才17岁,尚未成年,但是谢某尽到了抚养义务,他给小谢留下了一套房和50万元抚养费。按理说,小谢也应该履行赡养义务,而且谢某要得并不多,只要20万元赡养费,而且谢某还承诺不需要其他任何费用。可小谢连这点要求都无法满足谢某,这让谢某十分失望,认为这个女儿白养了。然而小谢也有自己的苦衷,她表示自己才工作三四年,税前工资就1万多一点,而且自己还是租房子居住,一个月下来省不下多少钱。每个月支付一点赡养费可以,但一次性支付20万根本无法实现。此外,小谢还认为谢某才54岁,而且他有手有脚,完全有能力去工作,没有达到需要赡养的程度。因为法律明确规定,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,才有要求支付赡养费的权利。更何况,谢某还有55万元的存款,虽然是借父母和姐姐的,但他们也没让谢某还钱。从这点来看,谢某是根本不会愁吃喝住的。法院调查发现,谢某在辞职前有20年的工作经验,且他所工作的行业,并不排斥年龄大的员工,他仍有继续工作赚钱的能力。因此,谢某的情况尚未达到无自力更生能力的地步,且他也未能证明自己现今的生活存在困难的情形。最终,法院判决驳回了谢某的诉请。最后,虽然法院这次没有支持谢某,但并不代表等谢某到了退休年龄后,小谢不用赡养。现在谢某每月开销约3500元,而且没有收入来源,钱早晚会花光的。因此,小谢还是要做好赡养的准备。对此,您怎么看?欢迎留言交流。
6月18日报道,上海7旬老太乘坐扶梯时,重心不稳向后倒去,幸好一男子眼疾手快拼死

6月18日报道,上海7旬老太乘坐扶梯时,重心不稳向后倒去,幸好一男子眼疾手快拼死

6月18日报道,上海7旬老太乘坐扶梯时,重心不稳向后倒去,幸好一男子眼疾手快拼死相救。虽然小腿因此骨折,需要休养,在办理公司请假以及政府奖励发放的时候,需要老太出面证明,不料对方却矢口否认,说压根没有这回事!男子看着自己肿胀的小腿,如遭雷击……2023年12月4日,一个普通的上班高峰期,48岁的柴先生在扶梯上做了一件他认为理所应当的事。也正是这个本能的救人举动,让他小腿骨折,前后休养了三周,还花了几千块钱。事情是这样的,在上班高峰期的地铁上,柴先生前方一位七旬老太太突然重心不稳,直直向后倒去。扶梯没停,后面乘客密集,老人一旦滚落,极可能引发踩踏。几乎是身体快于大脑,柴先生猛地前冲,用自己的身体硬生生顶住了倒下的老人。巨大的惯性让两人都踉跄着退了好几步,他用一条腿死死撑住老人,才终于稳住局面。他只庆幸老人没事,却清晰听见自己右小腿“咔嚓”一声,剧痛随即而来。可他没吭声,忍痛去了公司,只当是普通扭伤。下午,他的腿已经肿得不像样,疼痛难忍。医院的诊断结果是:右小腿骨折。为了这次救人,柴先生付出的代价很实在:三周病假,四千多元医药费,外加自费的拐杖和行走靴。这位忠厚的男人心里却没半点怨言,他觉得做好事是自己的选择,不该去打扰那位素不相识的老人,更别提让她出钱了。后来,他救人的事迹传开,区里准备授予他“好人”荣誉,他心里还暖洋洋的,觉得这伤受得值了。对于柴先生来说,身体的创伤只是个开始,真正的打击来自精神层面,无论是公司核实病假,还是政府颁发荣誉,都需要一个关键佐证,被救老人的确认。柴先生起初觉得这不过是举手之劳,工作人员也很快帮忙联系上了那位姓古的老太太。他满心以为会得到一句感激的“是的”,电话那头传来的话却让他彻底懵了。“压根没有这回事!”老人平静的语气里听不出任何波澜,就好像柴先生只是个骗子。他不明白,自己救了人,分文未取,只求一句事实证明,换来的却是彻底的否认。老太太甚至坚称自己那天根本就没摔倒过。当柴先生试图再次沟通时,对方干脆拒接了电话。柴先生低头看着自己打着石膏的腿,身体的疼痛远不及自己心里的凉意,他心一横,将古女士告上法庭,诉求除了医疗费、误工费,还加上了精神损失费。他要的不仅是钱,更是一个理,是咽不下这口被冤枉的气。地铁站的高清监控录像,画面清晰记录了全过程:老太太如何后仰倒下,柴先生如何奋不顾身抱住她,两人又如何一同滚落……这就是证据。当地法律援助中心也及时介入,帮助柴先生整理证据。最终,法院的判决柴先生的行为完全符合“见义勇为”,值得全社会褒扬;而受益人古女士在接受帮助后,理应承担相应的补偿。法院判决古女士赔偿柴先生各项费用共计7000元。这7000元,弥补的不仅是经济损失,更是对那种“赖账”行为的严厉否定,这个判决划出了一条清晰的底线:善良不容践踏。对于法院的判决,网友纷纷支持,别让善良的人被泼冷水,"老人不地道,让好人寒了心","按双倍给补偿都不为过"。对此,你怎么看?信源:小央视频——男子见义勇为却遭遇背信弃义
上海,男子觉得工作压力大,决定上山修行,跟妻子协议离婚,将225万的房子和50万

上海,男子觉得工作压力大,决定上山修行,跟妻子协议离婚,将225万的房子和50万

上海,男子觉得工作压力大,决定上山修行,跟妻子协议离婚,将225万的房子和50万现金留给了女儿做抚养费。10年后,男子找到女儿,要求女儿每月拿1000元生活费给他用,女儿没给,男子一纸诉状,将女儿告上法庭,要求女儿一次性支付20万赡养费,可女儿却说父亲只有54岁,并未丧失劳动能力,自己刚工作不久,无法支付20万,法院判了。“我当时给你留了那么多抚养费,你现在居然连每月一千块都不给,我可是你亲爸啊!”法庭上老谢愤怒的对女儿吼道。原来2014年,上海徐汇的老谢被工作压得喘不过气,一咬牙辞了职,还跟妻子签下离婚协议,把市值225万的房子、50万现金全留给17岁的女儿小谢当抚养费,自己背着包就扎进了深山。接下来十年,他像个苦行僧,辗转浙江、安徽的深山老林,钱花光了就睡山洞、啃馒头就咸菜,说是“修行解脱”,没人知道,山洞里的潮湿和孤独,无奈他不得不灰头土脸还俗回家。2023年,老谢兜里只剩几个钢镚,这才想起了女儿,他找到小谢,说自己生活难,想要每月1000块生活费,小谢刚工作没几年,工资刚够付房租,当场就拒绝了。老谢不死心,又把父母和姐姐凑的64万拿去炒股,想着赚点养老钱,结果到2025年4月,反倒亏了9万,眼瞅着日子过不下去,他索性把小谢告上法庭,要求一次性给20万赡养费,理由是“和前妻、女儿关系差,没法按月要,不如一次了断”。法庭上,小谢的律师甩出一堆证据:老谢才54岁,有二十年工作经验,之前存的钱加上炒股剩下的,足够维持生活,医院也没证明他丧失劳动能力。法官敲着法槌问老谢:“你能工作,存款也够,凭啥让刚工作的女儿拿20万?”老谢低着头,半天憋不出话。最终,徐汇法院驳回了他的全部诉求,还让他承担80块诉讼费,这钱,差点比他兜里剩的还多。这事传到网上,网友们炸了锅:有人说:“年轻时把家扔了去修行,老了回来找女儿接盘?法律可不惯着这种甩锅!”还有人说:“赡养得讲实际困难,54岁有手有脚,刚工作的女儿凭啥当‘提款机’?”其实赡养不是“回头账”,法律里子女赡养父母的前提是“父母无劳动能力并且生活困难”,缺一个都不行,亲情里的责任是双向的,父母早年甩锅十几年,回头就伸手要钱,很难让人心服口服。老谢以为十年修行能逃开生活,到头来却发现,责任躲不掉,法律更不认“苦情牌”。那么你们怎么看待这件事呢?欢迎在评论区说说你们的看法吧!
上海,男子下班回家,被工作压力,折磨得心力憔悴,他决定辞职上山修行,妻子不理解,

上海,男子下班回家,被工作压力,折磨得心力憔悴,他决定辞职上山修行,妻子不理解,

上海,男子下班回家,被工作压力,折磨得心力憔悴,他决定辞职上山修行,妻子不理解,就与他离了婚,他亏欠女儿,就给了女儿225万的房产,还给了50万存款,可他修行10年,四处流浪,终于被迫在山洞修行,他精神又崩溃了,他决定还俗,但他要女儿给20万赡养费,女儿没给。他就起诉女儿,法院的判决却让他意外了。8月9号海报新闻报道,老谢下班回家,又是垂头丧脸,整个人烦躁得不行了,他不想吃饭,睡觉也翻来覆去睡不着,头发也越掉越多了。他的脑海里总是浮现着工作的场景,他一想起工作,就特别的焦虑,总担心自己做不好,自己又不想做,他真的被工作压力折磨得身心疲惫。这工作不能再做下去了,老谢看着自己被工作压力折磨得整日心力憔悴,他再也不想工作下去了。这工作甚至让他觉得生活都没有意思,回到家就像牢笼一般,让他感觉不到生存的意义,他要拯救自己,他犹豫之下,终于辞职了。但妻子却不理解他,那份工作那么好,收入那么高,她丈夫说辞职就辞职,这是多么可惜的一件事情。为了这件事,妻子和他大吵一架,觉得他没有责任心,不为家庭考虑,不为女儿的前途考虑。老谢看着同床共枕的妻子丝毫不理解他,于是他就动了上山修行的念头,妻子一看老谢无心工作,还有荒唐的想法,马上就跟他协议离了婚,分割了财产。离了婚之后,老谢马上安排女儿的生活,因为女儿才17岁,还需要读书,他就将一套价值225万的房产给了女儿,还把50万的存款也给了女儿,同时他也感觉自己对不起妻子,又补偿了15万给妻子。安排好妻子和女儿,他便义无反顾地离开了家,就去修行了。但上山修行的日子并不好过,他在10年期间,就辗转了多地,到处流浪,这些年的修行,依然没有让他感到内心平静,甚至他被迫进了山洞修行。这并不是他想象中的修行生活,这种生活依然让他感到窒息,感到崩溃,10年了,他也过够了这种修行的生活,他决定还俗。离家10年,老谢归来,他身上的存款早已经花没了,回家的他,无法开展新生活。于是他找到女儿小谢,还找了母亲以及姐姐,让他们给了64万,本来这一笔钱可以让老谢开展新的生活。偏偏老谢迷上了炒股,亏了9万元,老谢一看钱少了,生活可能会陷入困难中。于是他就想着找女儿继续要钱,毕竟10年前,他给了女儿将近275万,让女儿再给20万,这也不过分。可是老谢在这10年间没有陪伴女儿,女儿和他的关系非常糟糕,她一看父亲回来就炒股,根本不愿意给钱。老谢害怕以后的生活比修行还辛苦,于是就起诉女儿,要求她给20万的赡养费。他心中始终觉得自己没有亏待女儿,当时他离开的时候,女儿都已经17岁了,他留了275万给女儿,他也算是尽了父亲的责任了。现在他回来,生活困难,他让女儿给20万,他觉得不过分。那么老谢的诉求是否会获得支持?首先,老谢离家的时候女儿才17岁未成年,他对女儿还有抚养义务。《民法典》第1067条规定: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,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,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。他当时留了价值225万的房产给女儿,并且给了50万存款,他也算是履行了自己的抚养义务。其次,女儿已经27岁了,她对父亲是有赡养义务的。《民法典》第1067条规定: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,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,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。关键是老谢回来,他年龄并不是很老,又有20年的工作经验,并且还有几十万的生活费,生活并不困难,他也没有丧失劳动能力,这种情况下要女儿支付赡养费,实在是说不过去。因此法院经过审理认为,老谢的诉求并不符合丧失能力的标准,因此驳回了老谢的诉讼请求。那么你对老谢的做法有何看法呢?#头号创作者激励计划#